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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社会性别纳入新闻价值的主流 - [性别]
2007-03-14
学术、行动界对媒体同仁的
“3•8”国际妇女节多元寄语
新媒体女性网络收集整理
www.gm-ag.com趋利避害,媒体当有为
冯媛
原媒体工作者,现任国际行动援助中国办公室妇女权益和社会性别主题协调员
我建议媒体朋友们在关注任何社会公正问题时,注意到其中的性别公正。今年7月7日是国际社会承诺的千年发展目标的中点,民间组织,如GCAP(全球消除贫困联盟)在全球和中国都会有相关活动。性别平等和妇女赋权是8项千年发展目标之一,也是实现其它七项目标的重要条件。希望媒体对此问题有所关注。欲知详情, 请联系http://www.actionaid.org/zhongwen/
对于媒体的报道现状,我个人有一些意见和建议(这里只说新闻报道,不涉及广告,以及娱乐性、艺术性的媒体):
首先,不加检视地遣词造句,随处可见充满性别歧视和性别陈见的语言。如“改嫁”、“遗孀”、“大男人” 、“弱女子”、“处女地”等等。
其次,强化男性优越或性别陈规定型。例如,报道中合理化和强化僵硬的男主外女主内的性别分工;媒体越来越多地在报道中反映对妇女的暴力,尤其是家庭暴力。但是,很多这类报道用社会新闻的写法,猎奇。在字里行间和角度上,往往将暴力合理化,如说火烧妻子的男子是由于不可遏止的愤怒,残害妻子的男人是怀疑妻子有外遇;而没有传达这样的信息:任何情况下,一个人都无权对另一个人施加暴力。
第三,在性别平等和性别公正问题方面,缺乏有深度的,持续的关注。去年首都女记协妇女传媒监测网络发布了对广告的监测报告,评选了十佳和十差广告。媒体对这个事件有足够的关注和报道,但是,当争论发生时,只有很少的媒体能进一步听取和报道组织者或其它女性团体和专家的声音。
我建议媒体朋友们在报道方面,能够考虑以下几点:
第一,报道任何新闻事件、社会现象或政策,要看看它对妇女和男性的影响,对不同的性别群体各有什么利弊,哪个群体最受负面影响,如何避免。
第二,留心性别歧视和性别陈见的词语,不要让它们出现在自己的报道或编发的版面(节目)中。
第三,报道处于弱势地位的妇女时,要看到这常常不是她们自己的过错或原因,而是社会结构性的原因造成了她们在权利、资源和机会等方面的弱势;要看到她们改变现状的努力或潜力,而不是把她们当作简单的受害者、受助者。
我建议媒体朋友加强在社会性别方面的继续学习,可以和关注社会性别、妇女权益的机构和人士联系,参加一些研讨交流工作坊。新媒体女性网络(www.gm-ag.com),首都女记协传媒监测网络( www.genderwatchina.org)经常有相关研讨和培训,以及信息分享交流。
相关的书籍有2001年卜卫《媒介与性别》,以及2004年刘利群《社会性别与媒介传播》, 郭艳秋冯媛主编的《谁是霸王谁是姬》(2001),台湾出版的林芳枚《妇女与媒体再现--女性主义与社会建构理论的观点》(1996),张锦华翻译的《女性主义媒介研究》等。
我愿意就妇女权益和社会性别问题跟媒体合作,尤其是下面主题:贫困,社会公正,就业,妇女参政,HIV和艾滋,对妇女的暴力等。合作包括: 策划报道内容,作为消息来源或评论者, 为有需要的媒体人员提供研讨和培训方面的专业支持,分享有关国际国内的交流研讨信息,推荐有兴趣和相应资历的媒体工作者参与交流和研讨。
让媒体成为促进性别公正和社会进步的利器! -
“关于女人的三十二个秘密”的评论 - [性别]
2004-04-16
网友发了篇关于“女人的三十二个秘密”的,里面的观点很片面,很为不满,为此做了一些评论。虽然才学浅薄,没有高深的论据加以表述,但是希望浅薄能评论,能给在大家新的视角,来审视此类网文。不要总带着有色眼镜看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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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家庭为本、妇女为本的理解 - [性别]
2004-04-01
理解家庭为本、妇女为本,在社会工作中更好的运用。 -
“非典”带给女性网站的启示 - [性别]
2004-02-27
这是“非典”时期写给所有女性网站的一篇文章,能给大家带来一点启示。也欢迎大家评论。







